《入會須知》
 
 
一、 摘錄本會章程第五條,第二十六條條文如下︰
 
第五條︰ 凡中華民國年滿二十歲以上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贊同本會宗旨,並領有神經專科醫師,小兒神經科專科醫師或神經外科專科醫師之證書者,或國內外合格之公私立大專院校教員從事有關癲癇科學之工作者,由會員二人介紹,經理事會通過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後,得為本會會員。
第二十六條︰ 本會各種會員連續兩年,不繳納會費者,視為不活動會員,連續四年不繳納會費者,視為自動退會。
   
二、 入會手續:
 
1. 填寫入會申請單需本人及介紹人簽章。
2. 繳交醫師證書影印本,從事教員者須繳交聘書證書影印本。
3. 請正楷詳細填寫會員人事資料卡。
4. 前三項寄來本會,經理監事會通過且繳納會費後,始發給證書,成為正式會員,才享有會員的一切權利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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